TR CU 012/2011技术法规涵盖所有为可能存在爆炸性环境的场所设计或选择使用的电气和非电气设备。这包括设备本身以及任何旨在阻止或防止爆炸的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
-防爆电机和发电机
-防灯具和灯具
-接线盒、端子盒和外壳
-危险区域的开关、隔离器和断路器
-传感器、发射器和仪器(压力、温度、流量、液位)
-Ex区控制面板和配电板
-危险区域的通信和信号设备
-加热电缆和走线加热系统
非电气设备:
-用于爆炸环境的压缩机和泵
-EX区风扇和通风设备
-退级安装中的机械驱动和联轴器
-爆炸气氛服务中的阀门和执行器
其他内容包括:
-安全装置、控制装置及保护系统
-用于集成于防爆设备组件的组件
请注意,电气防爆设备不受TR CU 004/2011(低压指令等效)约束。TR CU 012在该类别设备中享有完全优先权。然而,根据产品不同,TR CU 012 可能还可能同时适用两项额外法规:TR CU 020/2011(EMC)用于电磁兼容性,以及 TR CU 032/2013(PED)适用于同时在高压下运行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