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1条应用范围
1.关税同盟“关于安全”的技术法规
食品技术法规(以下简称本技术法规)设置:
1)技术规范对象;
2)设施的安全要求(包括卫生流行病学、卫生和兽医要求)技术规范;
3)识别技术规范对象的规则;
4)符合性评估(确认)的形式和程序
本技术法规的要求技术法规。
2.在适用本技术法规时,应考虑食品标签要求,食品包装材料、产品和设备与食品接触的产品海关联盟相关技术法规。
3.在适用本技术法规时,应考虑到海关联盟技术法规的要求,对某些食品种类的强制性要求产品和相关生产工艺要求(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报废(以下简称海关联盟技术法规)补充和(或)澄清本技术法规的要求。
对某些食品和相关产品的要求
生产过程(制造)和储存过程的要求,运输(运输),销售和处置,海关其他技术法规规定的欧盟不得修改本技术要求规则。
4.关税同盟对某些类型的技术法规食品规定:
1)技术规范对象;
2)技术设施的安全要求监管;
3)识别技术规范对象的规则。
海关联盟某些类型的技术法规食品可能包含标签要求和方案符合性确认与本技术法规的要求。
第2条通过的目的
通过本技术法规的目的是:
1)保护人的生命和(或)健康;
2)防止误导行为购买者(消费者);
3)环境保护。
第3条技术规范对象
1.本技术规范的对象
技术法规是:
1)食品;
2)与食品要求相关的过程生产(制造),储存,运输(运输),销售和处置。
2.本技术法规不适用于公民在家生产的食品,在个人附属企业或从事经济活动的公民园艺,园艺,畜牧业和工艺生产(制造)、储存、运输(运输)和仅限个人使用的食品
消费品和非消费品关税同盟关税区,种植自然作物和生产动物条件。
第4条定义
为了适用本技术规则
使用以下概念:
奶粉混合物(女性的替代品)
牛奶)–幼儿食品
以液体或粉末形式生产的年龄牛奶或其他生产性动物的牛奶和化学成分尽可能接近女奶为了满足第一代儿童的生理需要生命年所需的物质和能量;
食品调味品(调味品)-未使用人类直接食用调味剂或调味剂或热工艺芳香剂,烟熏芳香剂,或前体香料或其混合物(味觉配色部分),为食品提供香气和(或)味道(含糖、酸、盐除外),加或不加添加其他组件;
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状况
2、产品不存在不可接受的风险,
对人类和子孙后代的有害影响;
膳食补充剂(BAD)-天然和(或)与天然生物活性物质相同,以及拟用于食用的益生菌微生物与食物同时或与食物混合;
儿童饮用水:儿童饮用水供儿童饮用、烹饪和在家里为儿童恢复干粮;
水生生物资源-鱼类,水生无脊椎动物,水生哺乳动物,藻类,其他水生动物和植物,在自然环境中(在自然环境中)自由);
对人类有害的食物-与食物供应有关的不利因素的影响污染、对生命构成威胁或对未来生命和健康的威胁世代;
食品流通-销售和在海关地区转移食品的其他方式关税同盟,从制造商或进口商开始;
转基因(基因工程、转基因)生物体(以下简称GMO)–一个或多个生物体,任何非细胞、单细胞或多细胞形成,能够
遗传基因的繁殖或转移与自然生物不同的材料使用基因工程技术和(或)含有基因工程材料,包括基因,其片段或组合基因;
生产设施的国家登记,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加工)未加工食品
动物原料(以下简称国家)
生产设施登记)–实施许可证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应收、处理(处理)未加工货物动物来源的食品(食品)原料;
儿童草药饮料(草药茶)-食品
用草药和草药提取物制成的婴儿食品;
食品识别-分配程序
食品技术规范对象技术法规;
食品生产商-组织独立于其组织法律形式或个体工商户,包括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生产的外国公司(生产)供购买者销售的食品(消费者)对此负责。
产品符合技术法规要求;
进口商-关税同盟成员国的居民,海关食品流通公司非居民提供的关税同盟领土关税同盟成员国,负责此类产品符合本技术要求规则;
食品成分(食品成分)(以下简称)成分-产品或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香料,根据配方用于食品生产(生产)是组成部分;
食品污染-进入物品、颗粒、物质和有机体的食品生产(污染物,污染物)及其数量
本食品不含或超过
已确定的水平使其具有危险性
人的属性;
初乳混合物-适应(最大值)
(1)化学成分接近女性乳汁;或部分适应(部分接近化学)奶牛混合物
牛奶或其他生产性动物的牛奶母乳喂养婴儿从生命的第一天到六个月;
未加工的动物食品来源-未加工的墨水(墨水)所有生产性动物及其部分(包括血液和生牛奶,生脱脂牛奶,生奶油,养蜂产品、鸡蛋和蛋制品、水产养殖生物资源、水产养殖产品;
生理能量和食物需求标准物质-每日食物摄入量,不足以满足生理需要
不到97.5%的人口,按年龄、性别、
生理状况和身体活动;
营养物质(Food substances)是
使用的食品成分
人体作为能源、能源或
用于构建、生长和更新器官的前体
和组织,生理活性物质的形成
调节生命过程,决定食物
食品价值;
强化食品-食品,B
添加一种或多种食物和/或生物活性物质和/或益生菌微生物,不最初的出席或出席数量不足或在生产过程中丢失(制造);制造商保证的内容每一种食物或生物活性物质,已将用于浓缩目的的裂变材料食品标准-食品来源或食品的其他特征,最大限度食物和(或)生物活性物质含量此类产品不得超过最高安全水平。
尽可能多地使用这些物质源(如有此类水平);
水产养殖对象-鱼类、水生无脊椎动物、水生无脊椎动物哺乳动物,藻类,其他水生动物和植物,包括种植在内的或人工创造的栖息地;
一批食品——一定数量的食品
产品名称相同,包装相同,生产相同(生产)一个区域生产商(国家间)标准或国家标准,和(或)组织标准和(或)制造商的其他文件一段时间,伴随货物运输单据食品可追溯性;
食品添加剂-任何含有没有自己的营养价值,通常不人类食用的食物,为技术目的(功能)投入食品生产(制造)、运输(运输)和储存,导致或可能导致该物质或其转化产物成为食物的组成部分产品;食品添加剂可以执行一个或多个技术功能;
食品-动物,植物的产品,微生物、矿物、人造或天然、加工或重新设计供使用人的食物,包括特殊食品,瓶装饮用水,矿泉水,酒精产品(包括啤酒和啤酒饮料)非酒精饮料,膳食补充剂(BAD),口香糖,酵母和微生物培养物,酵母、食品添加剂和香料以及食品(食物)原料;
水产养殖食品-水产养殖对象,从半自由的环境中提取(捕获)繁殖或人工创造的栖息地;
饮食食疗食品的产品-具有指定食品和能量价值,身体和感官用于治疗的性质和用途节食;
饮食预防食品
食品-专门用于调节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质、维生素等
改变内容和(或)个别物质与自然物质的比例内容和(或)不存在最初的物质或成分,以及食品,旨在降低疾病风险;
儿童食品-专业食品
儿童食品,(适用于0至3岁的幼儿、0至3岁的幼儿,3至6岁,学龄儿童6岁以上)适合儿童身体的生理需要和不损害适龄儿童健康;
运动员营养食品-特定化学成分的专业食品,增加营养价值和(或)定向效率,由一系列产品组成的有特殊影响的物种,一个人对身体和神经情感负荷的适应能力;
非工业食品-食品公民在家和(或)在个人附属企业或从事经济活动的公民园艺、园艺、畜牧业等活动;
新产品:食品(其中)
食品添加剂和香料(以前未使用)在关税同盟关税区的人的食物,和
即:新的或有意修改的主要分子结构;由微生物,微生物真菌和藻类,植物,从转基因动物中分离出来的
纳米材料和纳米技术产品;除食品外以传统方式获得的产品在根据安全经验;
脱水食品其中部分或全部的水被去除。
最初;
食品添加剂-儿童食品
一年级儿童开始吃的食物
作为女性牛奶的补充,女性牛奶的替代品牛奶或随后的乳制品混合物以动物和(或)植物产品为基础出身;
混合食品-食品,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组成,但食品除外。
添加剂和香料;
加工(加工)-热处理(除冷冻和冷却),熏制,保存,成熟,浸泡,大使,干燥,腌制,浓缩,萃取,这些过程的挤压或组合;
奶粉混合物-适应(最大限度)
(1)化学成分接近女性乳汁;或
部分适应(部分接近化学)奶牛混合物
牛奶或其他生产性动物的牛奶
6个月以上的儿童与食物补充;
益生元-选择性刺激的食物物质保护生物的生长和(或)生物活性人类肠道微生物群有助于维持
正常成分和生物活性食品消费;
益生菌微生物-活的非病原体和无毒微生物-保护组代表健康人的正常肠道微生物群落和自然共生协会进入食物链改善(优化)成分和生物人体肠道保护微生物群的活性;
食品(食品)原料-动物产品,植物、微生物、矿物、人造或生物技术来源和饮用水生产(生产)食品;
生产性动物是除鱼类以外的动物,水生无脊椎动物、水生哺乳动物和其他水生哺乳动物专门用于获取食物的动物产品;
生产设施
应收、处理(处理)活动动物未加工食品原料来源-对象(建筑物、建筑物、场所、建筑物和
(a)其他设施
接收、处理(处理)动物来源的食品原料和用于这些活动,法人或自然人,个体经营者履行上述规定以所有权或其他合法理由进行的活动;
食品可追溯性-机会以书面和(或)电子方式安装生产商和流通中的后继所有人食品,但最终用户除外来源(生产,制造)食品和(或)食品原料;
食品生产过程-一个或多个连续执行的组合食品生产工艺操作产品;
养鱼:养鱼和(或)在安装在供水设施中的装置中过多以活生生的形式保存;
易腐食品-食品,保质期不超过5天,除非另有规定海关联盟对某些类型的技术法规
需要特殊制造温度的食品储存和运输(运输)制度
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毒/艾滋病
微生物,微生物变质和(或)形成毒素
危害人类健康的水平;
专业食品-食品,对内容和(或)关系有要求的和(或)改变单个物质的含量和(或)比例
这些食品中的天然含量和/或包括原始不存在的物质或成分(食品添加剂和香料除外)和(或)制造商声明
他们的治疗和预防方法,为了安全使用这些食物某些类别的人的产品;
食品保质期-一段时间内食品必须完全符合安全要求。
本技术法规和(或)技术法规关税同盟对某些食品,以及保持其在标签和软件中声明的消费者属性过期食品不能使用按指定;
技术手段-物质或材料或其衍生物(不包括设备、包装材料、产品和餐具(不含食品成分)有意用于加工的产品在食品生产中,或用于特定技术目的的产品及从这些原料、食品中去除,或残留物不具有技术效果成品食品;
补品饮料-无酒精和低酒精饮料含有补品(成分)的饮料,包括植物来源,足够为人体提供补品效果,为茶、咖啡和饮料除外;
水生生物资源捕获量-水生生物资源捕获量从自然生境中提取(捕获)的资源;
食品加工-不使用符合海关技术法规要求食品联盟的目的不同于食品的设计和使用,或不符合技术要求
《食品关税同盟条例》规定,不适用于任何使用和应用,以及